证监会全新第13类牌照生效
- Julia Lo
- Oct 1,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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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,香港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(证监会)正式宣布,新的第13类受规管活动制度将于2024年10月2日生效。这一制度旨在加强对公众基金存管人的监管,并促进香港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。

新制度的背景与目的
根据新的制度,所有在香港营运的证监会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存管人,必须获得证监会的牌照或注册,以进行第13类受规管活动。这一举措旨在与国际标准接轨,同时增强投资者的保障。
受规管的存管人
在新制度生效的当天,将有19家存管人及其逾300名员工获授第13类受规管活动的牌照或注册。这些存管人均隶属于主要银行集团或保险集团旗下,显示出行业的稳健基础及对新规范的适应能力。当中包括但不限于:
友邦(信托)有限公司 (AIA Company (Trustee) Limited)
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(China Life Trustees Limited)
汇丰机构信托服务(亚洲)有限公司 (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 (Asia) Limited)
渣打信托(香港)有限公司 (Standard Chartered Trustee (Hong Kong) Limited)
合规要求
证监会已更新一系列的制度,获发牌或注册的存管人必须遵守适用的操守和监管规定,这些要求与其他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或注册机构相似。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,还能够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,降低潜在的风险。已更新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:
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》
《基金经理操守准则》
《胜任能力的指引》
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认可申请的常规及程序指南
证监会亦同时新增了「与第13类受规管活动有关的各类常见问题」予提供更多资讯,当中包括「计划文件」和「计划资产」的定义。
总结
新的第13类受规管活动制度将于2024年10月2日正式生效,标志着香港金融监管的一个新里程碑。随着这一制度的推出,证监会期望能够进一步提升香港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,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投资环境。经更新的守则、指引及其他监管资料现已可于证监会网站查阅,业界应积极关注并做好相应的准备。